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鼓励支持
社会组织参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
《意见》要求,为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志愿者服务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计划生育协会和人口基金会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紧急慰藉、圆梦行动、平安保障、亲情牵手、志愿服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提供关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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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鼓励支持
社会组织参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
《意见》要求,为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志愿者服务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计划生育协会和人口基金会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紧急慰藉、圆梦行动、平安保障、亲情牵手、志愿服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提供关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