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社会团体的建设与管理,督促社会团体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2007]36号和皖政办[2008]22号文件精神,2009年4月10日下午,省经委巡视员任兆祥、省经委行业规划处调研员张涛、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贾宝明和副调研员夏惠芬一行赴省商业协会调研,听取了省烹饪协会、省肉类协会、省商业联合会、省商业经济学会、省盐业协会、省拍卖行业协会、省美发美容协会、省连锁经营协会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了解社会团体建设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贾宝明副局长就社会团体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应注意和把握的若干问题和大家交换了意见,最后,任兆祥巡视员在肯定各社会团体工作的基础上,强调指出:发展社会团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团体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积极开展各项服务活动;要坚持民主办会,不断提高建设质量;要积极争取政府、会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为社会团体的建设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他表示:省经委将继续支持社会团体的建设与发展,对社会团体建设与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将与有关部门进行磋商,共同推动我省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地发展。
(安徽省民间组织联合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