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日,由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召集的社会组织劳动合同范本制定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本次座谈会就如何规范社会组织劳动关系,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劳动合同范本等问题进行探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廖鸿主持会议。
与会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十余家社会组织代表,在会上踊跃发言,表达了对社会组织劳动合同范本制定的迫切愿望,交流各自用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在缴纳社会保险、外地员工人事档案存放、取得进京指标、劳动期限与劳动关系不清,以及如何细化岗位职责、规范工资薪酬标准、扩大劳动合同签署覆盖面等方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柏澜表示,召开这次座谈会很有必要,在社会组织中推行劳动合同范本,对于规范用人社会组织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劳动合同管理处副处长王永生也认为,尽快制定社会组织劳动合同范本,对于在社会组织中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推动作用。
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廖鸿在总结性讲话中首先感谢与会专家和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讨论成果予以肯定;再次强调了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的重要性;指出社会组织劳动合同范本的制定对规范社会组织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介绍了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的业务范围;并对制定社会组织劳动合同范本接下来的工作予以明确部署。
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及社会组织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