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和年检质量,市民政局采取有效措施,顺利完成了201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一是突出提早部署,促年检意识提高。针对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为了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年检任务,市民政局于三月初制定了年检通知,通过市民政局网站、社会组织简报、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加强与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的联系,抓好宣传,使社会组织年检知晓率达到100%。二是突出服务意识,促年检效率提升。为了更大限度的为社会组织提供便利,我局主动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协调联系,根据各社会组织的不同情况,按照不同地点、不同类别编排了若干小组,采取“分片集中”的快捷方式,实施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一站式”联检,通过联合年检,不仅有效落实了双重管理体制,加强了信息沟通,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社会组织真实情况,而且大大缩短了年检的时间,既方便了社会组织,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营造了和谐的年检工作局面和工作环境。三是突出检查重点,促年检质量提升。在方便社会组织,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我局始终将年检质量作为年检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年检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标准进行,对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全面、准确、真实。重点对社会组织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及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对各参检单位严格按标准确定等级,防止年检流于形式。四是突出依法督查,促年检效力提升。为了不断提升年检监管效力最大化,我局加大了依法督查工作,对任期届满或逾期未参检等问题社会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督查。对年检中发现的任期届满未按时换届或办理手续不及时的社会组织逐一下达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联系,主动争取配合和支持,共同督促社会组织按要求整改落实。对逾期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对部分长期不开展活动或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依法撤销登记。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市级登记的246个社会组织(社会团体19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9个)中,根据有关法规免检5个(社会团体4个,民办非企业1个),另4个社团已拟于近期注销故未参检。按照年检有关规定,应参加2011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237个,其中社会团体18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8个,实际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18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4个,社会组织参检率为97%。参检社会组织中,社团170个合格,合格率为91.4%;民办非企业单位42个合格,合格率为95.5%。
铜陵市民政局 杨宏斌 吴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