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
——关于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内容
2013年3月收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的通知(皖政﹝2013﹞19号),通知强调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质量管理、合格评定、信用评价、商标代理等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建设和管理,规范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健全管理制度,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各种形式进入质量检测、计量校准等领域,加快质量服务市场化进程。发挥行业协会、计量校准等领域,加快质量服务市场化进程。发挥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在行业管理和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以质量保证和质量承诺为基础、面向全体成员单位的自律性规范或公约,约束企业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