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 助力社会建设
——铜陵市跻身全国首批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近日,经民政部综合评审,铜陵市被确认为首批70个“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之一。
近年来,铜陵市社会组织工作作为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被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大局来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在创新社会组织管理理念、健全体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方面,做了大量而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机制、深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先后三次荣获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十件大事”。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功能较强的社会组织体系,推进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新格局。
一、注重政策创制,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铜陵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铜陵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特别是2012年3月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从创新登记改革、创新管理机制等方面明确提出了16项具体措施,大力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创新,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与服务,为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同时,注重登记机关自身建设,在人员、编制、经费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夯实登记管理工作的基础力量。
二是注重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目前,除政治法律类、宗教类、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铜设立办事机构外,其他各类组织均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由民政部门直接受理登记,并履行管理职能。对涉及领域或事关重大的社会组织,则征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建立协商发展机制。同时,引入竞争机制,适度突破“一业一会”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三是搭建政社互动合作平台。我市于2012年起连续两年在全省率先启动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购买社会服务项目33个,涉及26个部门和单位,投入购买资金800余万元。相继出台了《铜陵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铜陵市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项目编制申报及资金安排办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实施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从项目编制立项到资金拨付等各环节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立项、政府采购、社会运作、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为我市全面推进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长效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创新培育扶持新手段。2013年初,我市将建设“铜陵市社会组织培育中心”纳入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计划和政府投资项目。该中心为全省首家市级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于2013年底项目建设完毕。该中心以“培育社会组织,助力社会建设”为服务宗旨,采取“政府资金支持、民间力量参与、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公众监督、社会民众受益”的运营模式,将可同时面向60家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注册协助、活动策划、场地支持、能力建设、管理指导、公益宣传等多项免费服务,并为具有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提供发展支持。此外,分别在县区建成三个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其中铜官山区阳光社区为全省首批社区社会组织建设观察点。
五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移。为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资源,我市逐步将行业技能培训、技术咨询、技术评估等辅助性工作以购买服务、定向委托等方式交由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担,实行费随事转,为社会组织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此外,采取资金补贴等政策,积极鼓励民营资本和专业人才兴办养老、教育、医疗康复等公益性机构,推动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快速发展。
六是积极推行社区社会组织枢纽型管理服务。制定具体政策,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登记与备案双轨准入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枢纽式管理服务模式,协同县区民政部门,引导阳光、鹞山、映湖等12个社区组建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通过发挥联合会的协同管理作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发展。
七是建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机制。2010年以来,我市先后对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实施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工作。通过对社会组织全方位、多角度、社会化地评估,逐步健全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价体系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创新了监管模式,提升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该项工作被评为2010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十件大事,其中对获得
八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作用,在涉及社会组织的干部兼职报批、机构代码审批、银行帐户清理、印章刻制、新闻报道、票据管理等环节保持沟通联系,实行优胜劣汰退出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相互制约配合。同时,每年定期对社团财务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定期联合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班,积极协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社会监督预测预警机制,强化了社会组织依法办会、按章办会意识的增强,促进社会组织办会能力的提高,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安徽省铜陵市民政局 杨宏斌 查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