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激发社会组织生机活力
蚌埠市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王诚在讲话中指出,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主动应对。要明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社会组织建设、发展、管理和改革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化社会组织体制。社会组织要抢抓机遇,在服务蚌埠加速发展的过程中展现新作为。
王诚强调,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充分激发社会组织生机活力,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尽快确立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登记管理体制,厘清民政部门、综合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取消业务主管单位的前置审批。要大胆下放基金会、商会等登记审批事项,鼓励社会组织进行自律管理和自我服务。要切实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政策、财税支持,为壮大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王诚强调,党建工作是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与因势利导并重,扩大社会组织党建覆盖面;坚持壮大力量与教育培训并重,强化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坚持理顺关系与健全体制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健康发展。
王诚指出,从现在到年底,蚌埠市将开展社会团体依法规范管理集中推进行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做好推进政社分开、规范收费行为、强化内部治理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合力推进行动取得实效并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坚持“放到位、活到位、管到位”的工作方法,以社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推进蚌埠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秦仲鑫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听取了蚌埠市近年来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情况、全省社会团体依法规范管理集中推进行动会议贯彻落实意见、蚌埠市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职问题清理情况等,汇报宣读了《蚌埠市社会团体依法规范管理集中推进行动实施方案》。(记者 顾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