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和调整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皖民管办〔2012〕6号
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省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曾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现因部分成员单位人事变动,需确认和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为此,我们印制了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推荐(确认)表,请有关单位研究后认真填写,并于2012年7月31日前报送我办。
附件:1.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推荐(确认)表
2.关于调整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联系人:石 亮
联系电话:0551-5606022
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推荐(确认)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