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
根据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关于评选命名省级“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双比双争”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皖非公党发〔2018〕4号)要求,在省级社会组织中开展“双比双争”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评选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计划评选省级“双比双争”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2个,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1个(示范点须在“双比双争”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中产生)。
二、申报条件
1.已组建党组织;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创争达标,积极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巩固达标成果,持续深化提升,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明显;
3.党组织活动与社会组织发展结合紧密,与社会组织执业活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相互促进,在本地同行业社会组织中表现突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近3年党组织所在的社会组织未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发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5.已被评为省级“双比双争”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不再推荐;
6.社会组织业务活动开展正常,近5年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并获4A以上等级,连续2年年检合格。
三、申报程序
按照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申报、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推荐、省民政厅党组审核、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审定程序进行。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省级“双比双争”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候选对象推荐表》、《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候选对象推荐表》,并于2018年9月10日前报送至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纸质版和电子版须一并报送)。
联系人:冯斌 联系电话/传真:0551-65606151
电子邮箱:729552479@qq.com
地 址:合肥市濉溪路99号安徽民政大厦1110室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1:双比双争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候选对象推荐表.docx]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2: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候选对象推荐表.doc]
2018年8月30日